談耆英的去與留(III)

林榮樹牧師

日前撰寫了短文,簡介了聖經家庭觀的另一類觀念,可能仍未講清楚,讓我用另一處經文:馬可福音20:29-30來講解。

「耶穌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兄弟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,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,就是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……。』」(和修本)

上文中,我們的主與青年富官(註一)的對話,他來求問主如何得永生/進天國,門徒深感跟隨主超難,要放下的很多,故主如曠野的呼喊,說出這偉大的真理,說出門徒要跟隨主勝於一切。這是極大的祝福,遠勝不願付出的人,在今生我們得到比肉體/血緣的家人更多更多的家人,指的是信徒團契群體,信主的人是生命與關係的真正共同體,不只是血緣或經濟上的,是終身而且是永恆的伙伴,在門徒得着永生(來生)時,他們仍是同生命同心志(遵主心意行)(馬可福音第三章)的家人,是今生的亦是來世永世的親人呢!

以上不是人的話而是主的話,巴不得我們按此真理而調校我們的家人觀。華人的文化視肉身血緣關係為骨肉之親(註二),有的甚至濫稱所有中國人都是骨肉之親。血當然濃於水,但在乎血是比喻什麼呢?主的真理當然不是要我們放棄血緣的人間親情,但這有助我們如何看家人的去與留,不過分重視今生的血緣親人中同住的期望。「相見好同住難」是何等的事實,古人也說「人情留一線,日後好相見」,肉身的親人又何嘗不是?若不是共同的聯於基督,亦難相處得好,讓親愛的耆英兄姊考慮,不一定要同居於一屋為必要的去/留條件。這不是一般的思想,但卻是真理之言。

此文似是太「聖經的」而有點「硬食」,其實聖經的才正正是我們要認識的——真正認識、正確認識並切實遵行,可能對長者較難消化。無論什麼年紀也要活到老學到老,首要是持續尋求神的話去應付生活上的一切,是否老而從子,可因主的話語而得釋放自己又釋放子女。簡單來說,除非有實際生活上的需要而跟從子女,否則可考慮留港,因血緣家人比不上門徒(屬靈家人),這是主的意思。馬可福音第十章的經文中,除了父親外(因那是天父),其他的肉體血緣關係都是被永恆三一神的家庭代替了(註三)


註一:「青年富官」是綜合了馬太、馬可、路加的資料的稱述。

註二:保羅在羅馬書9:3稱同族的猶太人為他的兄弟/弟兄‟brothers”,而中譯為「骨肉之親」,這未必是保羅的原意,而是反映中國人的觀念——視兄弟如手足,故譯為「骨肉之親」,保羅是為同族人的得救而大有傷痛,不一定是指以色列人為他本人的「骨肉」。

註三:這對一個極難解決的問題提出了出路,有問:信徒上了「天堂」見地上的家人在地獄受苦,又怎會喜樂呢?若然我們了解肉體關係不會在永恆中繼續,那麼就不致在新天地中憂傷地活著,如財主對親人的憂痛。

__________________

林榮樹牧師/博士

資深牧者及學者。在本港及北美牧會達30年,現任香港中文大學名譽研究員、福音證主協會培訓事工講師;曾任「證主」資深事工顧問十多年、香港宣教會恩磐堂主任牧師、香港浸神教牧持續教育中心主任。

林牧師是教育學學士及碩士、道學碩士及美國三一神學院教牧學博士,於港澳多間神學院及基督教機構教授講道學、教牧學、佈道學、輔導及性格分析、教會行政及增長等課程。獲美國Biola University及加拿大Acadia Seminary客席教授榮銜。

林牧師是美國 PPI 授權的「泰氏(T-JTA) 性格分析」國際級教師及「MBTI 十六種性格透視」資深教師,教授「性格與個人成長」、「性格與教會事工」等課程;在婚前、婚姻及家庭輔導方面有深厚經驗,曾在神學院教授家庭事工,裝備牧者面對日益嚴峻的家庭牧養需要。

林牧師對支援教牧同工尤有負擔,多年來以「教牧同行小組」及「宣講研學會」(Preachers’ Club)方式與牧者同行。